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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律技师、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考核

钢琴调律技师(二级)、高级技师(一级)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工作,定于每年年初由钢琴调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集中评审一次,评审合格人员可据其所在地区,分别选择在北京、广州、上海的鉴定站进行(各鉴定站对技师、高级技师的考核鉴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,具体时间请与各鉴定站联系咨询)。

 

一、报名条件:

依据《钢琴调律师》国家职业标准。(注:相应级别“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”条款,只适用于初次申报级别时参考使用。凡已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者,再次申报时应按取得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计算。)

 

二、报名办法:

1、可在中国乐器协会网上下载申请表;

2、用炭素笔填写《钢琴调律师职业资格申请表》(一式2份);

3、附本人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;本人身份证、有关学历、专业培训、技能鉴定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;

4、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(单位或国家注册钢琴调律师二人以上证明);

5、免冠照片6张(白底无边彩色照24张,其中2张贴于申请表上;12张),另附2寸“.jpg”格式电子照片(发到各鉴定站邮箱);

6、以上材料请邮寄至中国乐器协会钢琴调律师资考委办公室;申报材料须经钢琴调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评审,评审通过者在有关鉴定站交考核鉴定费用。

 

三、考核鉴定费用:

技 师(二级):1800

高级技师(一级):2000

注:不及格者可补考,补考费3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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